制度建设

放射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 2005 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放射学院接受教育的全日制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放射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落实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强化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学生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取得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 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活动;

(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评价;

(五) 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 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八条 学院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第九条 学院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证学生依法参与民主管理。

第十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不得有酗酒, 打架斗殴, 赌博, 吸毒, 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我院进行宗教活动。

第十二条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批准。学院各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生课外活动的具体管理,执行《放射学院学生校园生活与课外活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十五条 学院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帮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以及学院有关勤工助学的具体规定。

第十六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我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十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院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放射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放射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文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件,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突发性学生公共安全事件等。

二、本预案是学院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三、学院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是: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依法办事、团结合作。

五、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班级辅导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放射楼二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突发事件向学院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好校医院、保卫处及当地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各班级成立相应应急处理小组,辅导员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之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学院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后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同时及时将情况报辅导员;

2)学校保卫处和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3)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报告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4)发生学生伤亡的,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学院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知情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同时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3)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学院应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2)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应积极配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在场人员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学校保卫处报告;同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学校保卫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学院应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学校保卫处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院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如学生患重大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辅导员应立即联系车辆送至市区医院;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辅导员除立即向校医院报告外,应及早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学院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当地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应急处理预案:

1)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班级辅导员组成;

2)每学期初建立、更新学院心理问题学生档案数据库,落实定期追踪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制度(学院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应对了解的有心理问题的个案主动追踪,原则上每月各班级向学院反馈一次学生情况);对于心理异常的学生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进行治疗。

七、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的责任和义务。

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上报学校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放射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放射学院集体研究决定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翟承强

副组长:李璞

成员:谢建立 孙强 白芳 张瑱 韩馨

二、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突发事件向学院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好校医院、保卫处及当地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三、分工情况

翟承强、李璞负责组织指挥工作。

谢建立负责迅速向有关单位联系报警,组织有关人员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组织抢救,清理场地。

孙强负责组织维护学生秩序、稳定学生情绪,了解事态发展,组织学生维护现场和抢救工作,作好有关学生及家长思想工作。

白芳负责组织好后勤供给,如:车辆、款项、物资清查、损失及受伤人数情况统计等。

张瑱负责作好现场记录,电话记录,接待上级及相关人员,作好统计工作和汇报工作。

韩馨负责积极联系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救护,如:食物中毒查清毒源、性质等。


四、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0538-6222139

值班地点:放射楼二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放射学院学生会章程


为了明确放射学院学生会的性质、宗旨、目的及其规章制度,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使学生会在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放射学院学生会是在放射学院团总支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学生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贯彻执行学校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帮助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发挥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培养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切实保障学院学生的民主权利,保证学生会的决议有效贯彻执行。

第四条 基本任务:

(一)进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强国富民努力学习。

(二)贯彻学校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学生的相关问题。

(三)执行学院各种规章制度,围绕学院教学计划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改善和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组织文学、艺术、体育等相应机构,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等多种活动,为全院学生服务。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的纪律: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劝其退出学生会。

(三)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由要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对外公布,第三次劝其退出学生会。

(四)各部干事要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完成工作任务,副部长要协助部长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

(一)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有监督、批评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四)有参加各种学习、科技、文艺、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学生会纪律,执行学生会决议。

(二)服从各级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劳动成果,对不良现象敢于斗争。


放射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


 
团总
 


 
主席
 

 

 

 

体育部

引导全院同学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组织开展各种业余体育比赛、表演活动,帮助同学增强体质。

自律部

主要负责全院同学的身心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同学的防范意识;做好各项纪律的检查,协助学院有关部门营造安定有序的校园环境,为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生活部

了解同学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解决。领导礼仪队在各项活动中展示大学生端庄仪表,为各项活动提供礼仪服务。

卫生部

负责学生卫生活动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并在活动中培养同学们的卫生观念,使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优化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并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评比出优秀宿舍。

宣传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及时宣传学生会工作,做好学生会活动的场景设计、布置,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的有关宣传工作,同时以生动形象的美工设计协助各部门做好海报宣传等工作。

学习部

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组织、举办各种知识性、学术性报告会、讲座、展览、知识竞赛等,促进校园优良学风的形成。

文艺部

组织开展各类思想性好、艺术性强的文娱活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记者部

收集网络中有关放射学院的各种材料予以宣传,努力引导网上舆论,做好新闻采访工作;为学院的各项活动做好音响话筒等设备的筹备工作,同时在活动结束后撰稿总结并发布。

社会实践部

了解把握院党总支、团总支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组织引导同学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部内人员施展社交才华,进行外联工作,为学生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证。

科技部

增强学院科研力量,加强校内校外的科技研究,丰富同学们的大学生活,不断增强学生的科技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建设高质量的校园科研成果,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

社团管理中心

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方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

青年志愿团

规划、协调、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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