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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0-11-24   来源:放射学院   浏览量: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0年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健委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统一集中招聘、依法依规原则; 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 实行统一招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招聘条件


(一)
范围及条件


2020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5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范围及学历:2020年应届及2020年完成国家规范化医师培训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药学、护理专业须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3、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取得规范化医师培训合格证的规培毕业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


(二)
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通过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www.bddhospital.com.cn)公告栏、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微信服务号(微信ID:bdyzx1886)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
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须知》(附件3) ,下载打印《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承诺书》(附件4),如实填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笔试当天的个人健康状况。
1、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 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日17:30。
应聘人员填写并上传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扫描上传《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手写版、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等, 报名 材料发送至邮箱(bdyzxzp@163.com)具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5。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同时发布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关注查阅。
4、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信息、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3)对临床急需紧缺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招满,在笔试之前由医院在相同学历、相近专业中确定可调剂范围,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二)
笔试

笔试医院自行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数时,经笔试后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
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方渠道(官网和微信)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需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并于指定时间内将扫描件发至邮箱bdyzxzp@163.com。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需考生回答2个问题,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
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出生日期晚者。
体检工作由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科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
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
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七)
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其他事项    
(一)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
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2-597650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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